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《国家“十二五”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,将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改革发展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,并量化、项目化、具体化——提出了到2015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10项主要目标,提出以重点工程带动的工作思路,明确了九大重点工程,并细化分解为若干具体项目。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新闻出版业在《纲要》中被高度关注,据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介绍,《纲要》中涉及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、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工作有80多项。
根据《纲要》,要实现文化产业“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”目标,“十二五”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三个方面,即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,培育现代文化市场,鼓励文化企业“走出去”。
《纲要》指出,在国家许可范围内,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,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,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。要形成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,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,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。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,引导他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。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,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,促进金融资本、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。推动 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,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。
《纲要》强调,要扩大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,鼓励具有竞争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文化企业对外投资,兴办文化企业,经营影院、出版社、剧场、书店和报刊、广播电台电视台等。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,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。扩大版权贸易,保持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等出口持续快速增长,支持电影、电视剧、纪录片、动画片等出口,扩大印刷外贸加工规模。扶持优秀国产影片进入国外主流院线,国产游戏进入国际主流市场,数字出版拓展海外市场,开发一批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,逐步改变主要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。
《纲要》明确,将采取政府采购、项目补贴、定向资助、贷款贴息、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