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重发挥四项职能,做好纪检监察工作
为加快新华书店改革步伐,健康顺利实现战略转型,濮阳市店高度重视监督保障制度完善,注重发挥四项职能,做好纪检监察工作,夯实基础支撑。
发挥教育职能,达到“不愿”目的。一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规政纪、行业政策法规以及书店内部各项制度,做到学习经常化,形式多样化,因岗施教,具有针对性,增强实际效果,自觉规范行为。二是加强正面典型的教育。以“创先争优”和“一创双优”为动力,深入开展书店内部的“双星”创建活动和“优秀服务标兵”评选活动,树立楷模,典型带动,激励职工努力工作,为企业创造好的效益。
发挥监督职能,达到“不能”目的。一是参与领导决策,把握方向,严守政策,保证党的图书发行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顺利贯彻执行,保证企业经营决策不走弯路,科学高效。二是参与制度建设,通过修订完善各项制度、规范业务工作流程、细化个人岗位职责、以及廉洁承诺书实行张榜公布等等,增强制度的严肃性、严密性和可操作性。三是对“三重一大”等集体决策事项,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后进行全过程监督。
发挥惩处职能,达到“不敢”目的。一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。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职工,都一视同仁。二是无论事情大小,严格照章办事。三是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。
发挥保护职能,达到“不乱”目的。对于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,积极去查清事实,情况属实,及时反馈办理结果;对于反映失实的问题,要弄清事实真相,以事实为依据,不可经易下结论和乱扣帽子;对于故意诬陷或诽谤他人,触犯法律的,不能自己乱办案,要交由司法部门处理;对于出于公心、有正义感的举报人,进行有效保护,保护好举报人的积极性。 |